【以案说法】醉酒人胆大 袭警被判刑

2021-09-23 17:31:43    来源:三农融媒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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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满法院审理一起被告人酒后失控的袭警案。
李某、薛某是朋友关系。一日,薛某邀请李某等众亲朋在一庄家院欢聚畅饮,不知不觉间薛某与李某均已酩酊大醉。薛某酒后失态,因琐事与邻桌就餐人员纠缠不休,并报警称自己被打。接到报警的派出所民警到场了解情况时,薛某不听警察劝阻,辱骂警察,在民警欲将薛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时,李某出于朋友“义气”,在酒精的作用下极力阻挠民警,阻止民警将薛某带走,并将执勤民警手指掰伤。
丰满法院对李某袭警一案进行了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袭警罪成为独立的罪名,《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李某使用暴力手段阻止民警将薛某带走并造成执勤民警受伤的行为,已构成袭警罪,李某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俗话说“无酒不成席”,无论是亲朋欢聚,还是工作应酬,都少不了用酒来助兴,但酒在增添热闹气氛的同时,也会在许多方面造成不良影响。有些人明知其危害,可还是饮酒无度,显然他们太低估了酒精的负作用。本案中如果李某不是醉酒的情况下,相信薛某及李某都能理性的控制自己的言行,也不会造成今日的局面。所以,法官奉劝大家,朋友相聚适量饮酒可活跃气氛,增加情谊,但切记聚会饮酒需有度,违法“义气”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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