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下的遗产管理人制度
2021-12-02 14:58:33 来源:三农融媒网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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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继承法的基础上,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有利于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避免和减少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就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指定,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承担,遗产管理人的报酬获得权都有哪些规定呢?
一、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及争议解决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一旦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三、遗产管理人的责任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四、遗产管理人的权利
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丰满法院 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