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帮信”犯罪出重拳 深耕诉源治理精细化——丰满法院开展系列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

2022-03-03 11:12:21    来源:三农融媒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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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犯罪蔓延态势,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2022年3月2日上午,丰满法院集中公开宣判白某某等5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并邀请辖区人大代表、社区书记及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2021年,上述多名被告人均出于谋取利益的目的,在了解到提供银行卡、帮助他人刷流水等就可以轻松赚取报酬的方法后,便分别将自己办理的多张银行卡、电话卡、微信账户、抖音账户等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取千元不等的好处费。

      法院审理认为,白某某等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以及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对被告人白某某等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万至八千元不等的刑罚。

      2022年2月28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各级法院做好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工作。丰满法院将以此次集中宣判案件为抓手,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的诉源治理,切实开展好“断卡”行动,同时加强法制宣传,对涉“两卡”犯罪人员形成有效震慑,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努力实现发案下降目标,确保我院诉源治理工作取得实绩。

      法官普法
      随着全社会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成为法院打击的重点之一。“帮信罪”通常表现为,为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提供银行账户及手机号码,用以接收并转移诈骗所得。

      为什么出售银行卡构成“帮信罪”?

      因为电信诈骗分子收到诈骗款时,为确保安全,先利用他人的银行卡分收赃款,“洗白”赃款后,便转到自己账户。因此,出售银行卡的行为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无形推手”,在“帮信”案件中,被告人往往觉得自己没有参与到直接犯罪中,误认为不会触犯到法律,但不知法、不懂法不能成为免予承担刑事责任的理由。
为此,法官呼吁大家要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切莫心存侥幸,为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账户、抖音账户等出售、提供给他人进行转账,为不法分子犯罪行为提供作案工具,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丰满法院 臧巍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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