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滥用职权。

2024-04-21 20:58:54    来源:     点击:
64.9K

举报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河古庙镇人民政府滥用职权

暴力强拆、违反程序、乱作为的违法事实

举报人:李守岐,男,身份证号:130532195802176519,住河北省平乡县河古庙镇西庙村村民。

被举报人: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河古庙镇人民政府,原书记闫晓松。

举报事由:

河北省平乡县河古庙镇人民政府在2021年非法征地、非法限制我和家人的人身自由,非法强行拆平我的50多间厂房,给我和家人带来严重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

诉求:

要求严厉追究控告人非法限制被控告人的家人6人的人身自由、非法征用控告人的场地,强行拆除控告人的厂房的违法责任。

事实和理由:

平乡县轻工业局自行车配件厂于1997年成立,占地13.6亩,法定代表人为姚西连。1997年7月30日,平乡县工商局为该厂下发了注册号为1305331400163的营业执照。1999年5月24日,平乡县土地管理局为该厂办理了平集建(1999)字第01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该厂土地和厂房由控告人李守岐的儿子李永士、姚西连、李永昌、姚少阔四家共同进行生产使用,土地所有使用权及地上建筑也归以上四人共同所有。

控告人李守岐的儿子李永士,系平乡县轻工业局自行车配件厂实际所有人之一。姚西连、李永昌、姚少阔对此均无异议。

2021年3月,河古庙镇政府工作人员找到我们,说要征用我们配件厂的土地,具体用途没有说明。由被控告方于没有出具相关合法征地手续,我们都没有同意。

5月2号早6点,在镇政府齐殿方副镇长带领下,镇政府工作人员、河古庙派出所民警、城管人员等多人带勾机一台,来我们厂进行强拆,强制拆除了4间房屋后,在我们再三劝阻下,强拆停止。

6月21号,在齐殿方副镇长带领下,镇政府工作人员有上百人再一次来我们厂进行强拆。我和家人上前劝阻过程中,河古庙派出所民警强行将我们带到了派出所,我被限制人身自由3个多小时(下午四点到七点多),我儿子、儿媳、儿媳的两个弟弟,全部被限制人身自由七个多小时(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一点多)。在此期间,我们厂里的50余间厂房被全部拆平。

6月22号,相关人员准备在拆除的地方进行施工,我上前去制止,也被强行带到了河古庙派出所。被限制人身自由3个多小时(上午八点半到中午十二点)。

在此过程中,河古庙镇人民政府通过各种办法,向我们四人施压(家里有在政府部门上班的,被要求做不通工作不能上班。家里有企业的被以环保不达标要求停产等),要求我们同意拆迁。万般无奈之下,其余三人顶不住各种压力,相继同意。我则一直没有同意对方的这种非法行为。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应由县或市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地范围、征地面积、补偿标准等。征收土地用途也必须经县以上政府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但对于我们厂土地的征收,相关部门并没有发布以上公告。征地也不是由县以上政府部门组织实施,而是由河古庙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其中,5月28日,河古庙镇人民政府下发的一份通知上认定,厂子用地为非法占地,所有建筑属违章建筑。

作为一名老实的普通农民,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我理应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但是河古庙镇人民政府的种种做法让我不得不怀疑,本次土地征收没有履行相关程序,是非法征收,拆迁也是非法强拆。因为厂子占地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那就证明我们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也不是违章建筑。退一步讲,即便土地不合法、地上建筑违章,这一事实的认定也理应由相应的国土和建设部门认定,而不是由镇政府来认定。还有,即便是征收拆迁,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公告、催告、听取陈述和申辩、做出强制执行决定,然后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拆除等。

以上种种行为说明,河古庙镇人民政府在本次土地征收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属于非法行为。河古庙镇党委及政府相关负责人是知法犯法,我们完全有理由拒绝和不配合。我要求,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恢复我的工厂地貌,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平乡县河古庙镇人民政府在镇党委书记闫晓松带领下,在强征的我们的13.6 亩土地上开工建设,并还在非法征收河古庙镇西河古庙村近千亩耕地。

以上反映的情况全部属实,都有相应人证、物证。

恳请中央领导深入调查,了解事件,严查彻查此案,挽回控告人一切损失,还控告人一个公道。

此致

控告人:李守岐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法律顾问| 广告加盟| 网站声明| 人员查询| 联系我们| 合作加盟|

地址: 中央广播电视总网星光影视制作基地 北京市大兴区新媒体大厦20号楼  邮编:1026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3686168

京ICP备12039657号-5 网络视频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三农融媒》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东方融媒·三农融媒传播平台

网站地图:XML   HTML

版权所有:北京天地畅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0-2018 DF-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2039657号-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