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1月29日电(记者潘林青)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中提出,山东将每年完成农村闲散土地应盘活总量的20%以上,通过3至5年时间将目前已形成的闲散土地全面盘活利用。
通知要求对全省农村闲散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全面摸清农村闲散土地类型、布局、面积、用途、权属等基本情况,并依据调查成果建立农村闲散土地台账和盘活利用数据库。
山东提出,要因地制宜统筹村庄空间发展,依法调整修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与县(市、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考虑,推行“多规合一”,引导土地空间资源要素重新配置,科学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安排农村经济发展、村庄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等各项用地。
据了解,农村闲散土地主要包括:无建筑物或建筑物已坍塌的废弃宅基地,历史遗留工矿仓储废弃地,已撤并乡镇、中小学、集贸市场、商业设施以及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废弃坑塘、沟渠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村庄周边可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等。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法律顾问| 广告加盟| 网站声明| 人员查询| 联系我们| 合作加盟|
地址: 中央广播电视总网星光影视制作基地 北京市大兴区新媒体大厦20号楼 邮编:1026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3686168
京ICP备12039657号-5 网络视频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三农融媒》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东方融媒·三农融媒传播平台
版权所有:北京天地畅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0-2018 DF-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