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承载着两个家庭对新婚夫妇的祝福和生活支持,应回归其“礼”的本意。一对新人从接受彩礼到白头偕老本是人生幸事。如果双方未能走进婚姻的殿堂或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很短,没有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体和稳定的生活状态,返还彩礼便成为法律问题。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弘扬文明婚俗风尚,辉南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就结婚彩礼返还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读,以司法之力,护航幸福婚姻,筑牢和谐家庭根基。
01
以案释法强警示 倡导理性婚恋观
2024年初,甲男与乙女经人介绍相识,经相处,二人确定恋爱关系。2024年8月,二人在双方亲属的见证下,举行了订婚仪式,男方父母向乙女转账16万元,转账备注为“彩礼”。乙女用上述款项购买了三金、西服、家电,并拍摄了婚纱照。2025年2月,二人登记结婚,尚未举办结婚典礼。婚后不久,二人因琐事产生矛盾无法调和,甚至上升至两个家庭的矛盾。甲男与乙女均同意离婚,只是在彩礼返还数额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起诉至辉南县人民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他们解释关于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以及国家整治高额彩礼、移风易俗的决心与信心,在法官的耐心解释与调解中,二人对彩礼都有了新的认知,对彩礼返还的数额也达成了一致,扣除女方用彩礼筹备婚礼的实际花销后,返还男方11万元,一起因彩礼返还引起的婚姻闹剧就此画上了句号。
02
法律法规有准绳 返还彩礼界限清
我国法律对彩礼返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三种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关于彩礼的返还比例,案例库收录了不同情况下引起彩礼返还的案例,法答网关于不同情况下彩礼返还的比例也进行了解答。在库网结合模式的指导下,彩礼返还的比例越来越清晰。
03
多元举措护航 助力移风易俗
近年来,有些家庭在给付彩礼时盲目攀比,不能充分考虑自身的家庭状况,甚至出现“多要、多给”等情况,在双方家庭未能就彩礼返还达成协议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是否孕育子女等因素进行裁判。在《民法典》实施以来,法院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宣传彩礼返还的法律知识,对来院诉讼的案件“重调解、解心结”,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将彩礼返还规则纳入村规民约,从源头预防矛盾的产生。
04
法官心语
彩礼源于传统婚俗中的“三书六礼”,作为一种古老的婚嫁习俗,承载着文化意义与家庭期望,它本应是双方家庭对新人表达祝福的方式,而不应成为攀比、敛财的工具。婚约财产纠纷的案件里,没有真正的赢家。那些精心筹备的聘礼、节日互赠的礼物,本是爱意的见证,最终却成为对簿公堂的证据,法院能厘清财产的边界,却难以抚平人心的裂痕。希望每一份婚约都能以爱为起点,少一些物质的算计,多一些相互的体谅。让婚姻回归情感本质,而非物质交易。愿世间所有相遇,都能被温柔以待;愿每份真心,都不必在法庭上找寻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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