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送货、互联网办公、互联网招聘,让人们感受到了互联网的便利。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庭使用互联网开庭,有效解决了被告人无法到场的问题,使此次庭审圆满完成。
互联网开庭困难多
应该如何顺利进行
本次案件因被告人邱某身在浙江省,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参加,辉南县人民法院考虑到被告人的困难,为保证庭审如期进行,由相关工作人员协调后,通知公诉机关到达庭审现场,使用互联网系统与被告人远程连接,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互联网开庭成功
被告认罪认罚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以获利为目的,在明知他人可能将其提供的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以办理贷款需要提供银行卡为由,将从夏某处获得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提供给高某用于电信诈骗。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邱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求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邱某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参加了所有庭审环节,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次案件审理后于择日进行宣判。
法官提示
电信诈骗严重危害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辉小法呼吁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将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给他人,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时刻提高警惕,共同筑牢全民反诈防线。辉南县人民法院一直不断探索创新,不断调整办案方法优化流程提升办案效率,切实保障维护人民群众的各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