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双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多发的实际,安排城区中队结合巡逻防控,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在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由于骑电动自行车不需要渠道驾驶证,相当一部分骑车人不懂交通或不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导致闯灯、逆行、随意转弯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双辽先后发生两起电动自行车和大货车相撞导致车毁人亡悲剧发生。这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骑车人在骑行时注意力不集中,没能很好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所致,教训深刻。鉴于此,交警大队决定在市区内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结合百日行动中开展的巡逻防控工作,在不同的路段、路口,采取处罚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法,纠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七月中旬以来的一个月时间里,交警城区中队已纠正处罚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800多起。通过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随意转弯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市区交通秩序得到很大改善,受到广大市民,特别是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称赞。
双辽市公安局:王楠(记者:杨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