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双辽市公安局那木派出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快速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郑某给予了治安处罚。
8月16日,民警接到报警,那木乡建设村村民郑某酒后无故来到建设村委会滋事,打骂村委会干部,打砸村委会物品。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将郑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郑某因为对村委会有偏见,借着酒精的作用到村委会滋事。醒酒之后,郑某对其违法行为十分懊悔。
对于这起寻衅滋事案,那木派出所重拳出击,立即调查取证,快速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郑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目前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现已将违法嫌疑人郑某送至四平拘留所执行。
双辽市公安局:王楠(记者:杨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