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小区有二十多个人和开发公司因为买卖合同的履行产生了的纠纷,我们应该如何解决?” 近日,东昌区法院立案大厅,接待了几位咨询立案的当事人。在仔细了解案情后,立案庭速裁团队经认真研究,原告一方人数众多且已超过十人,被告为同一公司,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本案符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群体性纠纷代表人诉讼审判指引(试行)》规定的“群体性纠纷代表人诉讼”的适用条件,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办案效率,便立即引导当事人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进行诉讼。 经统计原告一方共有二十三人,因人数众多,每个当事人时间很难协调,应诉能力亦不尽相同,承办案件的速裁法官指导当事人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互相联络诉讼事宜,并指导当事人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推选两名诉讼代表人,由诉讼代表人代表诉讼,庭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因涉及人数众多,承办法官仔细阅卷,总结双方的争议焦点,庭上向双方明理释法,分析利害得失,最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了该起群体性纠纷,用时16天。 东昌区法院采取“代表人诉讼+速裁”的方式处理群体性诉讼,从立案到裁判,力求一方人数众多的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不但节省了审判资源,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诉累。 该工作的开展是本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更是为了回应人民群众便民高效解纷的司法需求。接下来,东昌区法院将不断加强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及多元解纷的能力和水平,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