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邱:同一块土地两种确权结果、石店镇涉嫌乱作为
2020-08-01 12:40:10 来源:三农电视台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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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夯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基。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然而,近十年的时间已经过去,安徽省霍邱县石店镇彭桥村的村民韩彦传一直为自家的2.89亩土地确权在霍邱县相关部门跑来跑去,镇政府不给确权,县政府发文认定镇政府不作为,但是村民韩彦传家的土地始终没能确权。
事由;韩彦传申请石店镇政府给自己的土地确权,但是镇政府迟迟不作为;无奈之下,他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霍邱县政府最终确认镇政府不作为违法,责令镇政府依法对韩彦传的申请事项进行处理;可是,石店镇政府来迟的决定竟然是“无法确定韩彦传家庭为本案土地使用权人”!
叙说位于石店镇彭桥村霍固路路北约1.31亩土地四至清楚,东至韩老庄路,西至何香一宅院,北至小塘,南至霍固路,(下称路北地块),该地块的一部分在上世纪70年代就是韩彦传家的宅基地,其余为土地和位于彭桥村霍固路路南约1.58亩土地(四至为:东至何双一宅院,西至何前一宅院,北至霍固路,南至许会付承包地,下称路南地块),在上世纪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是韩彦传家的承包地。
韩彦传在路北的土地上开办过粮油加工厂、大米厂、面粉厂、和拖车厂。因经营农机生意需要,又在路南的承包土地上建设了用作农机的仓库。上述路北地块、路南地块均系彭桥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在—、二轮土地承包时依然为韩彦传家庭承包地范围中。
霍邱县农村农业局2018年曾经为韩彦传的土地换发新的承包经营权证,确认韩彦传家对上述两块地的承包经营权。由于以上两块地目前状况不是农用地,不符合承包地发证政策,霍邱县农村农业局撤销承包经营权证。根据相关法律不符合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条件,霍邱县石店镇彭桥村原村民组长及村民可证明他是那两块土地的唯一使用权人和承包人,别人没有使用权争议。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店镇政府相互推诿扯皮;
2019年,县农村农业局撤销承包经营权证后、韩彦传向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确权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让石店乡镇人民政府处理。可是石店镇政府又认为无法确认韩彦传家庭的宅基地和承包地的权属,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为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石店镇政府又认为无法确认。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店镇政府各持一词,韩彦传家庭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地权利到底哪里去了?
霍邱县信访维权证明;
2013年霍邱县S343霍陈路改建工程中,韩彦传家庭上述位于路北、路南的土地被占用,但土地赔偿款却被梁昌华凭借虚假的建设用地使用证领取,韩彦传为此进行信访维权。石店镇政府2015年给韩彦传出具的“石信【2015】6号《关于韩彦传信访事项答复书》中明确答复韩彦传,“本机关认为;你原有宅基地属于你所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你所有。
石店镇政府;同一块土地、两种结果
石店镇政府2015年答复中,明确承认韩彦传家庭对路北、路南土的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地权。但是,石店镇政府在2020年7月8日作出的《关于韩彦传争议土地处理意见》中确认为:无法确定韩彦传家庭为上述路北、路南土地的使用权人”,面对同样的地块,石店镇政府竟然能做出两种不同的决定和结论?石店镇在韩彦传家庭土地确权中扮演什么角色!本网将继续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