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对瞒报事故行为依法严惩,以及追究瞒报事故责任人法律责任。”尽管如此,瞒报虚报安全事故案例还时有发生。最近,网报: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大土河贾家沟煤业涉嫌瞒报一起井下安全事故,致使矿工死亡的消息,报道还指出,贾家沟煤业为隐瞒安全事故,常年以40万元高薪聘请专职人员,摆平安全事故消息的传播。
这不得不让人想象贾家沟煤业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不负责任,漠视安全生产,而这起安全事故具体导致了多少人伤亡,以至于每年发生多少起安全事故更是未知,因为矿上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监管部门不知情,外界更没人知道。
网报:山西吕梁市大土河贾家沟煤矿被举报发生安全事故死亡,常年高薪聘请“化事人”为其解决麻烦!
网媒报道称,2022年11月27日晚上,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大土河贾家沟煤业发生一起井下安全事故,致使矿工马前旺死亡。因为矿上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这起安全事故具体导致了多少人死亡还是个未知数。
这次事故不幸者马某旺吕,梁市离石区红眼川于家墕村人,现年52岁,事发后煤矿和遇难者家属私下达成赔偿协议私了,于12月11日被埋在于家嫣村的一个山坡上。
知情人透露,在山西吕梁安全事故屡被隐瞒,并没人过问及追究,并不稀奇,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幸矿工家属失去了亲人,能拿到高额的赔偿,也就不在追究事故原因和责任了;高额赔偿企业老板也就避免了责任追究,停产整顿等处罚带来的麻烦;
另外,贾家沟煤业,常年以40余万的高薪聘用朱某的为其封锁事故消息保驾护航。凡是发生安全事故,有来调查了解的,都由朱红出面进行公关勾兑,也就减少了信息外泄,监管部门也就少了本该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瞒报事故,就是放纵事故发生,事故发生,高额补偿不幸者家属理所当然,为避免追责瞒报甚至高薪聘请“化事人”阻止信息外露,逃避了责任,并排除不了事故隐患,更不免不了事故发生,瞒报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不单单是违法,更是对建设者身体健康及生命的漠视,和不尊重!为了遏制这种事故瞒报的势头,希望吕梁市离石区煤矿监管部门能及时介入这起安全事故的调查,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