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戈 岩
随着春节的一天天临近,颜为超的内心却变得越发沉重。
颜为超,湖北凯晟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让他烦心的,是经他的公司输出的胡超、颜汉华、徐悠明、沈艳兵等15名农民工工资款和工程材料款共计275万元,已经被拖欠了两年有余,虽历经国家信访局、宜昌市信访局,甚至农民工输出地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政府多部门协调,依然没有着落,15名农民工及其背后的15个家庭只能再次陷入到焦急的等待中。
拖欠农民工工资还是经济纠纷?
2021年1月的一天,近20名农民工聚集在湖北省宜昌市信访局,这些来自湖北省大悟县的农民工,是为讨要在中梁宜昌隆泰阳光城地产工程完工后的工资,而在由宜昌市信访局转给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来访事项转送单》中这样写道:农民工代表来市上访,反映其于2018年12月与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对伍家岗区国悦府一期部分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于2020年11月完工,据了解,目前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建设主体:中梁宜昌隆泰阳光城地产)仍欠信访人663万余元工资。
被批转的信访转送单。
被欠薪的工人们为了讨薪,走上维权之路,实属无奈之举,而每每看到他们一双双无助的眼神,劳务公司代表内心有说不出的辛酸:那些经他劳务公司输出的工人,几乎都是他的同乡,有的还沾亲带戚,现在工程完工了,却拿不到钱,他感到无比自责。
时间要从2018年12月的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说起,颜为超的湖北凯晟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承接位于宜昌市的阳光城中梁•国悦府一期工程,合同约定,在全部施工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甲方进行最终工程结算。
2020年11月,工程完工,虽经多次交涉、讨要,目前仍欠颜汉华、徐悠明、沈艳兵等15名农民工工资及垫付的材料款共计275万元。
宜昌市信访局在将胡超等15名农民工讨薪相关事项批转给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后,最终落实到施工地即宜昌市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番神操作,彻底让人傻了眼:竟指这是一起经济纠纷,同时启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将本是农民工输出的务工平台的湖北凯晟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为欠薪责任主体,由其支付15名农民工工资,而本该由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建设主体:中梁宜昌隆泰阳光城地产兜底)清偿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却被罕见地无视和疏忽。
一波三折的行政复议申请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于2021年4月19日,2021年12月7日出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矛头直指湖北凯晟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告知书中称:经调查,你单位拖欠胡超等15名管理人员工资合计 2028900元(详见附表)。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理决定:支付胡超等15名管理人员工资合计 2028900元。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而在半年后下达的催告书中,依旧是督促湖北凯晟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胡超等15名管理人员工资。
有意思的是,宜昌市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许是意识到“农民工工资”实在太惹眼,竟将“农民工工资”改为“管理人员工资”,只是,在其2022年1月29日出具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中事实与理由中载明:2021年3月8日,胡超、颜为和、颜其贵、颜泽俊、胡亮、颜汉华、颜程、颜为云、颜雷、颜泽祥、颜泽保、徐悠明、沈艳兵、熊主虎、颜泽腾等 15 人到申请人处投诉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和阳光城中梁·国悦府项目开发商,投诉内容为:2020 年底,由伍家岗区派出所、住建局、人社局及相关单位协调到腊月 27 日,才付了我们民工 2020年全年工资,目前还欠我们 2019 年全年工资。
由宜昌市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己出具的文件上都清晰地载明15名农民工的投诉主体为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和阳光城中梁•国悦府项目开发商仍拖欠他们2019年全年工资。
行政复议申请书。
不知是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熟视无睹还是选择性失明?
正是由于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乱作为,才使得真正的履约主体武汉建工建筑有限公司(建设主体:中梁宜昌隆泰阳光城地产)得以逍遥法外,伍家岗人民法院更是直接驳回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强制执行申请:本院认为,伍家人社局作出的宜伍人社行处[2021]06 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凯晟公司与颜泽俊、胡超等15 人之间是否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的依据不足,且涉及到多个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其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其申请执行的欠薪依据、计算方式、工作量均无充分、确实的证据支持,故其申请执行凯晟公司支付颜泽俊、胡超等 15 人工资的要求缺乏事实根据,依法应不准予执行。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1月29日依法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请求,依然要求由湖北凯晟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胡超等15人的工资。
2022 年6月7 日立案受理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本案。在审查期间,双方当事人向本院申请案外协商,期限共计1个月。2022年8月1 日,复议申请人以被申请人与 15名员工达成和解协议,15名员工向复议申请人撤回工资投诉为由,请求撤回对被申请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以及复议申请。
这其中,到底又发生了什么?劳务输出方政府专班协调无果劳务公司代表向记者道出了他的无奈:因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他及其律师施压,建议撤回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名义,称那样影响太大,并假装称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可以说,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这里面扮演着彻头彻尾不光彩的角色。”回忆起四个多月前的一幕,劳务公司代表依然义愤填膺。
双方的劳务合同。
正是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番“手脚”,2022年8月3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如下裁定:一、准许复议申请人宜昌市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撤回请求强制执行其对被申请人湖北凯晟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宜伍人社行处[2021]06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的申请;二、准许复议申请人宜昌市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撤回复议申请;三、撤销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2021)鄂0503行审 25 号行政裁定。随着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胡超等15名农民工工资再度被打回到原点,艰难的讨薪再度被搁置,一切又将变得遥遥无期。
9月23日,劳务公司代表被迫赴北京上访,在国家局信访网站投诉建设方中梁宜昌市隆泰阳光城地产和总包方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拖欠湖北凯晟美恒劳务公司275万元农民工血汗钱。
9月29日,宜昌市伍家岗区政府约劳务公司代表到区信访局,在会上区政府代表不谈国家政策只谈个人观点执法,竟称备案项目经理签字结算是个人行为不认可,还说耗材和垫资款等各种开支不算……伍家岗区政府有关部门不去核实解决建设方和总包方差劳务多少农民工血汗钱,还跟着建设方和总包方提供的无法律依据(没有劳务签字手续)的材料说不差钱……各种开支执法部门现在分开算是让农民工务工平台破产吗?这样执法还有天理吗?
在会议室协商无果后,对方竟称在伍家岗区他们解决不了劳务公司及农民工的血汗钱,把本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说成是普通经济纠纷,让劳务打官司,还说无论告到哪,他们都不怕,大不了只受个处分,还威胁说如再到北京上访可能直接抓人,完全是一副流氓的作派。
10月13日,劳务输出地的大悟县人民政府在获悉本地务工人员两百多万欠薪被拖欠达两年之久后,专门组织专班去宜昌帮劳务协助协调,结果再次无功而返。
结算手续齐全合法(备案项目经理和挂靠责任签字结算手续已办),协调多少次要中梁给钱就这么难吗?还背后到底有何隐情?还是另有不可告人的黑幕?劳务公司代表不禁一声长叹!
15名农民工工资困局何日才能有着落,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