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付豹,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何营村村民,身份证号:130429197201025657,手机号;13784267058,现实名举报同村村民何聚林、小龙马乡派出所和伤情鉴定医院联合起来构陷本人,执法部门徇私舞弊不作为,知法犯法。
同村村民何聚林因为酒后和我发生争执,将我打成轻伤1级,整个过程我没有还手动手,而且都有证人作证,,而对方何聚林是因为酒后骑车摔伤的轻伤2级被邯郸爱眼医院法医结论和被中医院的结论都写在本刑事案件中,当天我也是醉酒状态,这种情况下派出所对我进行了诱供,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不分青红皂白的把我拘留14天,希望借用媒体的力量,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查清此案,还我清白,谢谢
以下是我的伤情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