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当事人“零成本”化解“揪心事”

2023-03-27 15:29:38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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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花一分钱就解决问题,拿到法院出具的裁定书!裁定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没错!!!近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特邀调解员刘丽颖成功调解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该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让当事人“零成本”拿到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民事裁定书,为当事人节省5606.81元的诉讼费。

    案件情况:原告为吉林省某物流有限公司,被告为长春市某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双方为运输关系,原告向被告提供运输服务,截止起诉之日,被告已欠原告运费人民币741361.43元,且被告虽向原告出具“回款计划”,但至今未予支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调解员刘丽颖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根据被告出具的“回款计划”可以看出其对所欠运输金额没有异议,就是因为周转资金不足而拖欠。刘丽颖经多次与双方沟通,最终促成签订分两期还款,并耐心向原告释法明理,打消了原告担心被告在签订协议后出现不按期还款的疑虑。为避免该协议成为“白条子”,如不履行还要进行诉讼。调解员建议双方将该协议向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长铁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审查后当天便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双方经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特邀调解员刘丽颖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裁定结果的双重保障下,原告放下心中顾虑。一起标的额七十多万的纠纷就这样“高效率、零成本”的得到圆满化解。

    司法确认这项制度彰显了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的公信力,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员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与民事诉讼程序相衔接,赋予非诉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让当事人吃上“定心丸”,化解“揪心事”,既减少了诉讼,又保障了协议的有效执行。下一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将积极提升矛盾纠纷前沿化解能力,多管齐下推动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新常态下长铁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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