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倡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公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当遇到日常生活中的侵权行为,公民是拿起法律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容忍侵权,放弃合法权益?在2019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来临之际,我们一起回顾“消费维权明星”冯长顺的14年维权路,细细品味他的抗争,也启发我们深度思考,如果每一位消费者都像他一样努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侵权事件是否会变得更少,我们的生活环境是否会变得更加美好?
14年诉讼历程,有人说他是“打假人”,有人说他是恶意消费者,冯长顺反驳说,“我只是做了一位公民该做的依法维权,代表消费者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个人力量努力去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不是歹徒,我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勇士’。”
从2006年首次起诉商家侵权事件,冯长顺起诉的商家名单上不乏知名品牌,索尼、联通、国美、汤臣等知名企业,体坛名人姚明等明星,都曾被他告上法庭。最近的一起维权诉讼,是冯长顺状告汤臣倍健产品违法、状告姚明代言涉嫌虚假宣传。
一瓶实为糖果,包装成减肥药引起的诉讼
与汤臣倍健的纠纷,事发2012年,热心公益的冯长顺在无偿献血体检时发现转氨酶偏高,医生称是体重过胖等原因导致的,需要减肥。冯长顺在选择减肥用品时,在北京市场发现了姚明代言的汤臣倍健左旋肉碱片减肥营养品。
汤臣倍健左旋肉碱片宣称,减肥效果很好、能更快促进脂肪燃烧,被国际肥胖健康组织认定为最安全无毒副作用的减肥营养补充品。冯长顺购买了汤臣倍健左旋肉碱片,使用后发现,该产品居然是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产品,包装上所标的生产许可证实际上是冒用其他产品的许可证。冯长顺随后又检查了汤臣倍健的苹果醋咀嚼片、针叶樱桃咀嚼片、牛乳钙片、葛根提取物片、胶原蛋白片等产品,赫然发现所有产品都冒用了同一个生产许可证号。更令他吃惊的是,上述产品实质上是糖果食品,不宜吃糖的人群如果吃了上述产品,会导致严重后果,威胁生命安全,而生产方并没有在包装中明确表示该产品为糖果类产品。

是疏忽,还是蓄意?冯长顺将上述违法行为举报到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局2013年3月21日查处,汤臣倍健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产品,共58178瓶,货值216万。但质监局以汤臣倍健已召回销毁7805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为由,不予处罚。冯长顺对这一处理结果不服,发起了行政诉讼,想不到由此开启了长达七年的诉讼,迄今未结束。
普通糖果售价在10元左右,合一克1厘钱,而汤臣倍健的产品,一克折合单价2元、6元不等,摇身一变,利润高达2000至6000倍,惊人的利润可以说一本万利,远超贩毒的利润,为此买单的是消费者。冯长顺说,“现今社会有谁愿意花2000至6000元买一公斤用处不大糖果片?这就是不标明糖果,并加上姚明代言强力推荐的,摇身一变身价增千倍的原因。”
冯长顺状告汤臣倍健、姚明的案件,已经成演变为一场诉讼马拉松,迄今仍未结案。高额利润的背后,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冯长顺说,“名人代言,虚假宣传,监管失力,共同构成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系统。”
一个人的抗衡
冯长顺说,“消费者打官司本身是非常简单的事,消费者官司怎么会这么难,有如登天,这么难到底为什么?”
维权诉讼案件,波折之大,远超想想。汤臣倍健以及姚明的案例,只是一个缩影。在状告联通、索尼、国美等大公司的案例中,每一个诉讼的抗争都历经艰辛。
2016年,冯长顺状告联通公司夸大4G网速,涉嫌虚假宣传。此次诉讼,冯长顺来回法院几十次之久。
在法庭上,对方律师多次指辨,“冯长顺是以牟利为目的,职业打假人员。”冯长顺认为,自己只是一名普通的消费者,并没有执法权,更不可能代替国家机关行使权利,在这个世上,只有国家机关才能是打假人。
自己更不存在“职业”问题,所有的纠纷都源于日常生活中碰到的消费陷阱。
历经艰辛,但冯长顺对未来充满信心。他说,“国内现在虚假宣传现象普遍,但未来一定会极大扭转。与大公司专业的法律团队、雄厚的资金优势相比,个人维权者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过高,导致想要依法维权的人望而却步。正如鲁迅所言,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也是我站出来的原因。”
冯长顺觉得自己有义务去维护法律的尊严,“我国宪法规定,公民负有维护宪法、及法律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义务及使用法律诉讼的权利,有违反的法律的行为,每个中国公民负有去制止、揭发等义务。不做为虎作伥的掮客,不做匆匆一笑的过客,不当袖手旁观的看客,做无愧时代的中国人!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