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地方腐败势力被判刑三年

2020-03-04 19:44:39    来源:网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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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网友:
 本人杨玉贤,及刘宁、朱玲、王理洋,举报瑶海区原政法委书记卫立顺、副书记吴含笑、大通路书记李东平等人违法处理国有资产,瑶海区检察院压案不办,刘宁近日被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公检法寻衅滋事罪、

妨碍公务罪,以(2017)皖0102刑初992号判决有期徒刑三年
于2020年2月29日出狱。
  瑶海区公安局2016年9月4号治安拘留刘宁,2017年3月7号以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刘宁,2018年7月19号在瑶海法院开庭。刘宁庭上说,2016年3月7日被公安拖至厕所殴打,刑讯逼供。瑶海法院第一次开庭不让证人朱玲、丁玉梅等人出庭作证,经我们努力瑶海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几位信访人出庭作证不是刘宁煽动、组织他们上访,朱玲更是作证是警察董建军自己躺倒在地上诬陷刘宁打他。证人朱玲有现场录音和照片证据,证明公安接访人董建军(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负责维稳)是自己躺倒在地上,诬陷刘宁打他。两次开庭,证明刘宁有罪的包括街道工作人员、所谓被刘宁打伤的警察皆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董建军及警察没有一个人出庭作证,难道他们在警方作证就是真实的,不需要法庭质证吗?
 刘宁被起诉的所谓犯罪事实中有2013年前上访的事,刘宁为拆迁上访,2010年7月27日家中窗户玻璃被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用钢珠枪枪击,刘宁做过17年协警,曾获公安表彰,有丰富的刑事侦查经验,跟踪盯梢犯罪分子到住处隆盛家园才报警,警方抓获犯罪分子。此事有媒体报道。但警方未刑事立案,刘宁为此上访要求警方立案。此后信访问题解决,2013年7月刘宁签了息访罢诉书,刘宁被瑶海区政法委安排在政法委工作。如果此前刘宁信访行为违法,那么为何当时未追究刘宁刑事责任?瑶海区政法委又岂能包庇刘宁安排他工作?!
 2015年春节后因安拖东村拆迁事刘宁上访,其后刘宁掌握瑶海区政法委书记韦立顺私设小金库及吴含笑副书记未经招挂拍将上千万的工程发包给其丈夫的朋友,经瑶海区纪委查证属实,只是诫勉谈话未予处理,以及大通路街道办事处几任主任腐败贪占房屋之事。刘宁与朱玲、杨玉贤等举报要求依法处理,这就是刘宁被构陷妨碍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的原因。
刘宁被判刑,第一次开庭法庭不允许访民出庭作证,经我们努力后法院于2018年10月10日上午第二次开庭审理时,朱玲、丁玉梅和朱维东出庭作证,她们证明刘宁无罪,她们上访并非刘宁邀约的,丁玉梅更当庭控诉自己嫂子残疾人的悲惨死于廉租房,她九十高龄母亲上访被区政府保安暴力致腿骨折死于市政府大门外,她为讨说法上访又岂是刘宁邀约的?!
 公安做的笔录中所谓证人证言证明刘宁有罪的人,身份都是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人员、驻京办的黑监狱老板王庆刚(人称刚子)及警察,他们这些人没有出庭作证,开庭时又未对他们的证人证言予以质证。如此有罪证据竟然被瑶海区法院采信,这简直就是莫须有的罪名。我现在才相信古人说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刘宁上访实名举报腐败就是有罪!这就是这些公检法的想法吧。
 让我想不通的是,竟然我为刘宁请的律师在判决下来后不及时通知我,在我询问下律师才告诉我判决书下来了,但律师不给我复印判决书,即便我与刘宁离婚(因房子被人占十年事引发矛盾),但我们有女儿,有感情,律师也是明知的,律师因所谓政府压力不给我判决书。如此,刘宁案件二审我只能另请律师。我在朋友帮助下,已经为刘宁委托了律师,律师已经去看守所会见刘宁,我与法院庭长联系律师调取材料,庭长竟然声称刘宁已经自己上诉了,不给调案件卷宗材料。如此可见,法院庭长明知她们的判决毫无证据支持,是典型的枉法判决,法官害怕判决书公开。法院应当是正义实现的地方,公检法办案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习主席的要求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瑶海区公检法对刘宁的迫害就是公然违背习 主席的要求,就是对抗国家走上法治之路的行为。
 正义必将实现,地方腐败势力制造冤假错案行为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实名举报人刘宁冤案必将平反!国家法治进程不是腐败分子所能阻挠的。
  刘宁:手机号:13155154854身份证号:340102196709122536 杨玉贤,手机号码:18856011530





  以下是刘宁与杨玉贤家窗户玻璃被枪击后,刘宁与杨玉贤跟踪盯梢犯罪分子后报警警方擒获犯罪分子的相关报道。刘宁在合肥市公安局做过17年协警有丰富的经验,这才擒获犯罪分子,被犯罪分子枪击打出洞的窗户玻璃迄今未更换(政法委书记韦立顺曾要求更换玻璃,杨玉贤没有更换)。当年瑶海警方称鉴定凶器不是枪支(没有杀伤力的仿真枪却将玻璃窗打出好几个洞,枪击血肉之躯的人能不导致受伤吗?),刘宁不服为此上访。2013年7月承诺不再为此事上访。2013年7月13日至2015年刘宁被安排在瑶海区政法委工作。2015年后因新的事由及举报政法委设置小金库等事上访,并未为此事上访,却被警方和检察院将包括此事在内的上访定为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判刑。

合肥11辆警车夜擒拒捕男 相持2小时抓获3疑犯
http://news.eastday.com/m/20100722/u1a5346593.html

合肥11辆警车夜擒拒捕男 2个小时激战终抓获

http://news.hefei.cc/n/15290_2.shtml

有人持枪拒捕?包工头打黑枪讨好开发商
http://news.hefei.cc/n/15506.shtml

“有人持枪拒捕?十余警车出动”追踪
http://news.163.com/10/0727/05/6CIVIRIM00014AEE.html

一支枪惊来十多辆警车
http://news.hf365.com/system/2010/07/23/0100573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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