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度:老人“寻衅滋事”案的实体问题

2020-07-13 22:18:31    来源:三农电视台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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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针对《山东教师被打死后,年迈父母被“寻衅滋事”》写了《平度老人寻衅滋事案的程序硬伤》。当时法院通知的是526日上午开庭审理,但因为辩护律师提交了管辖异议的申请,故519日接到通知,在管辖未解决前不宜开庭,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在绝境中,看到了一丝光亮。鉴于疫情的影响,老人在看守所内先后被隔离,为将来可能的取保候审做准备,这算是不幸中的安慰。若月底之前真能出来,此案可解。  
 很多网友除了关心该案的程序问题,特别关注该案的实体问题,比如老人的儿子到底是怎么死的,是意外还是被人打死,鉴定意见如何?老人上访过程中是否真的存在寻衅滋事的行为?即使事出有因,其行为的严重性是否存在定罪的可能性?既然该案已经被媒体报道,成为公共事件,不防我们借此机会讨论一下。

  整个事件的起因,按照于文庆老人家属的说法,源于用地纠纷。于伟杰说,当地政府在未评估、未竞标、未公示,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某某中学教育用地私下低价偿还明德公司老总史某某的个人债务,违法改变某某中学土地使用性质,涉嫌以教育名义非法侵占基本农田,变相出卖教育用地,工程未立项,就进行房地产开发。因为史某某夫妇名下有十几家公司,业务涵盖平度市政工程、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汽车销售、物流运输、进出口贸易、咨询服务、家居家具、健康养老等诸多领域,实力雄厚,人脉广泛。肇事者陈某某,系开发商史某某的保安,也是拆迁工程的包工头之一,平时嚣张跋扈。正是他,在与人争执的过程中,打死了去拉架的于勤恒。
  与肇事者陈某某发生争执的宿某某提供证言说:“我先进传达室...刘某某、于勤恒是在我和对方吵吵起来之后进去的。”刘某某的证词说:“我们其他人都没有和门卫打架,都是在拉架。”目睹陈明明行凶的宿某某事后说,“看门男的用双手撕住于勤恒衣服,将于勤恒摔在床上,于勤恒头朝南,面朝下嗑在了床南头床楞子上,那个男的双手摁于勤恒后背打他,我和我丈夫将那个男的挣开了……”。陈某某自己的口供中也说:“也用拳头、巴掌打他,打在什么部位我不知道……接着躺在床上不动弹了”。在于勤恒不省人事后,围观群众看情况不好想抢救时,又遭到陈某某的阻止,最终导致于勤恒死亡。证人孙某某说:“我、于某某、刘某某等人要抬着于勤恒到医院去,门卫说不让抬......我们就又把于勤恒放下了,并说‘人都这样了还不让抬’。”

  该案事实并不复杂,按理说,只要立案侦查,嫌疑人即可归案,即可破案。2016年324日,该案的主办警官,平度公安局张某中队长等多人在平度公安局会议室跟家属通报案情时明确表明:嫌疑人陈某某已经供述,承认打击死者的头,打击头部后于勤恒随即倒地死亡。明村派出所副所长石某某等人对张某的通报内容肯定并补充:这就是实际情况。案发第二天,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和证人宿某某、刘某某等到现场做模拟时,陈某某明确承认殴打于勤恒头部。平度市公安局对模拟现场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
  就在证据都一致指向于勤恒是被陈某某剧烈击打头部死亡,案件事实基本查清时,却发生了诡异的事情。首先是平度公安更换了办案人,并将原办案人张某的案件事实通报会予以否认,说是个人行为。此后,打头关键证据被隐瞒,案件被停止侦查。然后,在尸体鉴定病理切片很明显看到心脏没有梗死病灶,并且有明显外伤性颅内出血的情况下,公安法医历时62天出具肢体冲突、情绪激动、醉酒等因素诱发蛛网膜下腔出血,心脏疾病发作导致猝死的鉴定结论。在申请重新鉴定过程中,平度公安于2016113日才向北京中正鉴定机构提交鉴定材料,却诡异地在20161027日就已经出具了鉴定报告。直至20188月,死者家属通过法院申请补充鉴定,在补齐相关鉴定材料后,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于2018117日作出补充鉴定意见:被鉴定人于勤恒的死亡后果与本次外伤事件、饮酒、情绪改变以及未进行及时治疗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于勤恒生前身体非常健康,没有任何疾病。尸检脑部没有血管瘤,没有脑动脉硬化,没有脑血管畸形等疾病。依据鉴定:大脑及小脑表面弥散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呈点、片状,延髓内出血,桥脑处见大量凝血块,是非常典型的外伤特征。上述证据表明,死者外伤性颅内出血完全是由陈某某殴打所致。又因陈某某阻止救治,导致于勤恒死在现场。陈某某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呢?
另死者家属不能容忍的是,在家人对鉴定意见不服(此时还不知道平度向鉴定机关隐瞒关键证据),强烈要求深查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却威胁欺骗将尸体火化,并于2017年116日撤销案件。此后,死者家属也是通过法律程序反映问题的。2017330日向平度市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但平度检察院没有对鉴定报告审查,却认为撤案合法。向青岛市检察院申诉,青岛市检察院以立案监督只监督一次为由,不予受理。之后多次向青岛市公安局、信访局等反映,但都听取平度公安一面之词,推诿扯皮。
  死者家属认为,现有大量证据,如陈某某供述、证人证言、现场模拟录音录像、尸鉴报告等,都充分证明陈某某殴打于勤恒头部,并在于勤恒因被打松手后,又撕于勤恒衣服将其摔嗑在木头床床头楞上,看于勤恒蜷趴床上昏迷不动,陈某某又摁住于勤恒后背继续殴打......当众人感觉情况不好施救时,却遭到陈某某多次强行拦阻,最终导致于勤恒当场死亡。通过补充鉴定,在死因明确,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死者家属于201812 24 日再次向平度公安提出立案申请,但至今也没有立案。
  在地方依法逐级反映没人管没人问,绝望的两位老人被迫开始艰难的上访之路。在得知2019124日平度市政法委书记在平度信访局公开接访时,24日凌晨,两位老人冒着严寒到平度信访局约见信访值班市领导,但当天没有见到任何领导,25日也没有见到,而且也不给预约、反映。老人在信访大厅待了两天一夜,没人管没人问,连接访的人员都避而远之。到平度市刑侦大队询问结果也是一样推诿敷衍,没有任何结果。2019128日一早,俩位老人又到青岛市公安局反映,但接访人员还是以已经撤案为由往平度推。无奈又于当天中午赶到山东省公安厅,接访人员到办公室向平度市公安局了解情况后,告诉说已经撤案,案件终结了。在走投无路之下,被逼当晚赶到北京。 
  201935,绝望的于文庆在去找大领导反映伸冤的路上,被北京警察查验身份时拦截。“我就想跟领导反映问题,我下车走了没十步就叫执勤的挡下不叫走了,把我拥墙角上,围上来好几个警察,翻我的东西,在翻东西的时候看见我穿的状衣,我也没脱,这就是事实,翻完了东西,执勤人员就把我拉车上去了。”“我当时的状衣是穿在棉袄里面,一开始并没有露出来,是当地公安一把我控制住,立即对我搜身(进行人身检查),他们怕我携带什么危险品,然后在检查的时候发现了我穿在棉袄里面的状衣,当时我不想在那里露状衣,那个地方离天安门还挺远,那里并且有执勤的警察,都戒严了,有人经过就都进行检查,不光是检查我,所以才查获我,我也没吆喝别的,我想走,他们就不叫我走了。”
  什么是寻衅滋事?只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按照办案机关的逻辑,定两位老人寻衅滋事是按照最后那种情形。但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两位老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他们只是在上访的路上被查获,从身上搜出上访材料,还没有发生寻衅滋事的行为。难道这是寻衅滋事的未遂?由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我们可以看出,寻衅滋事罪不存在“未遂”的说法。寻衅滋事罪构成犯罪的条件之一就是情节严重,一旦构成犯罪就是犯罪既遂,哪有未遂?因此,两位老人是无罪的。而且,他们也不存在因为上访被行政处罚过的情形,直接定寻衅滋事显然过重。该案在实质性审理过程中,必然会遭到来自辩方的强烈挑战,两位被告人无罪的可能性非常大。即使平度或青岛法院硬判有罪,一直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那么,摆在平度和青岛法院面前的问题,非常棘手了。取保候审后撤案,并对于勤恒被打致死案立案,或许是最好的选择。否则,该案的不公正处理,将开启中国法治史上非常恶劣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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