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工程完结不给钱?诉前调解化纠纷

2021-06-26 17:14:51    来源:三农电视台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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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活不给钱?着实很心烦。

诉前调帮忙,众人笑开颜。

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承揽合同引发的欠付装修款纠纷,通过调解不仅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让被告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为其敲响了警钟。

活干了,钱没有?

2019年年底,被告袁某承包了某旅馆升级改造工程,为尽快完工,袁某通过朋友张某找到马某、王某甲、姜某、王某乙、孙某和马某6人为其改造工程有偿帮工,并形成口头约定。约定马某、王某甲为大工,每人每日280元;姜某、王某乙、孙某、马某为力工,每人每日200元。工程完工后,被告只支付了孙某、马某的装修款,剩余4人装修款共计11000元并未给付。4人多次找袁某索要欠款,袁某均已各种理由拒绝,有时甚至连电话都不接,无奈,4人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希望能够要回装修款项。

诉前调,解纠纷!

辉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为尽快解决纠纷,节省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办案法官决定采用诉前调解办理此案。调解当日,办案法官耐心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努力消除彼此的对立情绪,详细了解双方诉求,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并达成和解协议:被告袁某在规定日期内给付原告马某、王某甲、姜某、王某乙装修款5000元。如被告逾期未履行,则承担未给付金额的全部给付义务。至此,这起因承揽合同引发的欠付装修款纠纷圆满解决。

诚信做人心方安,不可因利坏法规。辉南县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大家,利固然重要,但信才是立足社会的根本,希望每个人都能诚信做人,具有契约精神,同时,辉南县人民法院也会认真履行自身审判执行职责,运用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戒失信人群,为老百姓民生幸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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