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以情理化矛盾 用法理解纠纷
2021-06-04 10:29:06 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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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借钱来我担保,
谁让咱们关系好。
可是谁又能想到,
让你还钱挺难搞。
无奈之下我垫款,
你又来把理由找。
多亏法院诉前调,
案结事了人欢笑。
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了一场担保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不仅让双方依法履行了各自的法定义务,还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双方的朋友情谊,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是多年的朋友,由于乙某生活上遇到困难,急需用钱,身为好友的甲某,以担保人的身份,顺利的让乙某从陈某处借到4万元钱。但到了还款之日时,被告以有实际困难为由,一直不还款,甲某作为担保人,认为朋友乙某的确有困难,就自己垫钱,将欠款还给了陈某。甲某本以为乙某会念着这份情谊将欠款尽快还给自己,但是经甲某多次的催要,乙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作为多年的朋友,甲某并不想对簿公堂,但是自己也要生活,无奈之下,只得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案件受理后,结合具体案情,为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朋友情谊,不让金钱的纷争毁掉多年的感情,办案法官在受理案件的当日便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办理此案。调解过程中,法官详细讲解了双方需承担的责任义务,并向被告耐心的进行了明理释法,将拖欠借款面临的处罚一一进行讲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释法,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规定日期前分期将欠款还给被告,原告出于体谅被告,自愿放弃对利息的诉讼请求。至此,这件借贷纠纷案件圆满解决。
人生在世,情谊二字。辉南县人民法院始终将情理融入法理之中,用最温暖的办案手法解决各种纷争矛盾,尽最大的努力让案结情不破,保护每一个办案百姓内心的那一抹温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