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托天平申正义 心怀百姓铸公平——辉南县人民法院“政法英模”于涛先进事迹

2021-07-22 21:03:51    来源:三农电视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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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兢兢业业、克己奉公,

二十年如一日奋战在审判工作第一线;

他,心系百姓、尽职履责,

将百姓的幸福生活时刻放在心上;

他,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无论何时何地都保持着人民公仆的本色。

他是辉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他叫于涛!

 

于涛,男,1971年5月27日生,汉族,吉林省梅河口人,中共党员,自修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自1994年到辉南县人民法院参加工作以来,二十几载春秋已逝,从书记员到立案庭庭长,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都融成他对这份职业的热爱。他用行动证明什么叫人民法官为人民。

扎根基层的追梦人

自1994年参加工作以来,于涛在基层法庭一待就是20年。基层法庭工作繁琐又复杂,小的是案件,大的是人情,面对工作压力,他没有丝毫的退缩,为了兼顾工作,于涛经常以法庭为家,妻子不只一次劝他,让他回到院机关工作,他总说,法庭工作虽然很辛苦,但是总得有人干,如果人人都想回院机关,那法庭的工作谁来做?在法庭工作时间长了,这个地方我熟悉了,百姓们信任我,有纠纷也愿意找我,我感觉在法庭工作挺好!

基层法庭涉及到的大多是离婚、赡养这类家长里短的“小”官司,官司虽小,影响却不小。他深知农村人怕打官司,因为一场官司可能影响到几代人,他努力让当事人辨清法理、道理、情理,珍惜亲情、友情、乡情,找到矛盾的症结点,进而化解矛盾。为方便群众诉讼,他将法庭搬到田间、搬到地头、搬到当事人的家里。2011年的冬天,辖区内一位李姓大娘颤颤巍巍地走进了于涛的办公室。李大娘年近八旬,膝下有三个子女。老伴去世后,几个子女因为家庭矛盾争吵推诿,都不愿意承担李大娘的赡养义务。于涛一边耐心倾听李大娘的辛酸事,一边让书记员把这些事实理由记入笔录,以口头起诉的方式受理了这起案件。由于李大娘的几个子女不在同一个地方居住,案件受理后,于涛连续奔波几天,分别前往李大娘每一个子女家中送达了应诉通知等法律文书,为方便腿脚不便的李大娘,于涛将法庭搬到李大娘家中,预定的调解时间到了,可是李大娘的几个子女均未现身法庭。为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身患感冒的他再一次驱车出发,冒着严寒到每一个被告家中耐心劝解。李大娘的几个子女被他的真诚感动,纷纷向李大娘承认错误,案得到圆满解决。临出门时,李大娘握住他的手久久不愿松开,她老泪纵横地说:“小于啊,为我的事情你忙前跑后不知磨了多少腿把子,费了多少嘴皮子。你真的是把我当亲人一样看待啊!”

岁月如梭,几番春秋轮回,身边的同事换了几轮,而他在法庭一干就是20多年,有的年轻干警问他,是什么支撑着他二十几年如一日的坚守,他笑着说,就是一颗司法为民的初心。

开拓进取的带头人

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给立案庭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这次,于涛又被委以重任。为推行立案登记制,规范立案工作,于涛深入学习相关文件,借鉴其他法院的经验,起草一批涉及立案登记的文书样本,并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设立立案登记窗口、收费窗口、法律咨询窗口、诉讼文书领取窗口,以细化的制度,高效的服务使立案登记能够有序进行。为提升全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辉南县人民法院将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院工作重中之重,面对新形势,于涛开拓创新,主动将司法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采用“一窗一区一中心”的总体架构,以诉讼服务“五化”为抓手,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先行”理念,提供全方位服务,大力推行“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工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在他的带领下,辉南县人民法院 “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在于涛的努力和创新下,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有了质的提升,通过不断完善的审判执行工作方法,不仅节省了当事人诉讼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维护了当事人群众的合法权益,更提升了百姓对法院的信任度及案件办理效率。仅2020年一年,于涛导入到诉前调解程序案案件1270件,调解成功872件。这骄人的成绩背后凝聚着于涛的汗水和付出。

白天立案咨询的人走了一波又来一波,平均一天立案审批十多件案件也是常有的事,加班到深夜早已成为他的工作常态。面对这种高强度工作,于涛总结了一套自己的办案经验:“快、活、便、省”。即在办案效率上突出一个“快”字,完善繁简分流制度,推行小额速裁机制,做到难案精办、简案快办;在办案技巧上突出一个“活”字,充分运用巡回审理、预约开庭等简便、灵活的方式;在办案效果上突出一个“便”字,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节约司法资源;在办案效益上突出一个“省”字,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近年来,于涛办案数量、审判质效、司法能力、工作业绩等均位居全院前茅,创下了高结案、高调撤、高效率的审判佳绩。在于涛的努力下,辉南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被中院评为“优胜法庭”、“优秀人民法庭”;他本人曾被吉林省高院评为优秀法官、十佳审判长、授予二等功称号、被吉林省法官协会评为调解能手、被通化市中级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评为优秀人民法官、办案标兵、被辉南县委县政府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更在2021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最佳办案能手”。

群众口中的贴心人

于涛到任立案庭庭长后,为方便群众,他便着手进行一系列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安排工作。在服务中心有限空间内,配置休息座椅、拐杖、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报刊等便民设施,印制立案时所必须的诉讼材料提示,摆在大厅显著位置,供当事人随时取阅,细致周到的服务举措,受到群众们的一致肯定。工作中的他严格谨慎,生活中的他热心助人,多年来,热心于志愿服务。在普法的路上,他总是在闲暇之余自发的来到社区为大家答疑解惑,“小于同志来到家门口,义务给我们居民解答法律问题,让我们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这是社区大娘们对他的评价。要说普法是于涛的职责所在,那么热衷公益献血就真的是他个人魅力的体现了。他坚持献血十几年,用流淌的热血诠释爱的真谛,他用无私奉献担起生命的意义,有人评价他说一个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他用10余年光景将善良融入骨血,刻成品格,他本人也被授予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称号。在扶贫帮困的路上,他始终竭力前行,每逢周末假期,总是去样子哨镇探望一位孤寡老人,每次去之前都要问问老人需要些什么,即使老人一再说,东西都全,都够,他也会带着老人爱吃的食物,拿着给老人换季的新衣去探望,在农村的泥泞小院里嘘寒问暖,忙东忙西。他把老人当成亲人,老人把他当成归属,他用真情付出获得百姓青睐。

2020年的疫情,让所有人都倍感压力。为了防疫工作两不误,于涛练就了“分身”本领。入户排查、防控宣传和审判工作共同进行,因为在他心里百姓的幸福和健康永远都是最重要的,深夜,经常会看到有一个办公室仍然灯火通明,那就是这个执着又可爱的人在为百姓们的需要挑灯夜战。

铁面无私的执法人

廉洁执法是于涛的工作信条,他时刻践行着“老实做人,实在干事”的工作原则。工作中他自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持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接待当事人做到了不推不拖,不冷不硬,详细解答当事人的疑问,不失时机地宣传法律知识,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以热情的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一次,他主审了一起宅基地纠纷案,与他交情很深的一位同学是被告人的亲戚,同学专程上门说情,面对挚友企求的目光,他耐心地解释:“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这案子主要责任确实在你亲属身上,如果我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老同学拂袖而去。工作多年来,于涛已经数不清拒礼拒贿多少次,对于当事人的贿赂或酬谢,他从未心动,总是婉言谢绝。他常说:“作为一名法官,要做到真正为民办事,必须始终保持‘一双干净的手’,人不可贪,必须防微杜渐”,他坚守着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的维护了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为官不在享清福,只要百姓幸福,社会和谐,国家富强,即使两袖清风、身无长物,仍一往无前,矢志不渝。这是于涛这二十几年工作的生动写照。他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无怨无悔,他用双肩扛起天平,用双脚丈量社情民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书写了对党的忠诚,诠释了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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