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处理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中,站在当事人立场,想当事人所想,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底线,灵活施策,通过以粮抵款的方式,将案件顺利执结,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纠纷。
欠钱不还,难办?
某粮食加工公司因生意经营需要,向原告郝某、王某借款共计1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但还款到期后,被告一直不提还款一事,原告二人多次催要仍然得不到回复,遂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经过庭审,法院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虽然执行后双方达成协议,但是被告出尔反尔,再次违反协议,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二人为了尽快拿到欠款,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粮抵款,执结!
执行局法官了解情况后,为了尽快解决申请执行人的诉求,执行法官来到某粮食加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调查过程中,法官发现该公司库房内存有大量粮食,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看,认为这些粮食完全可以用来抵债。对其财产进行查控后,第一时间将某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的粮食进行查封。并与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沟通,经过耐心细致、入心入理的沟通,双方均同意用粮食抵作欠款,并签订协议。为确保粮食及时处理,不变质,次日,执行法官来到某粮食加工有限公司,帮助申请执行人将粮食拉走。至此,这起借贷纠纷圆满执结。
辉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创新执行方法,不断提升执结效率,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不偏居一隅,以灵活多样的执行手段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以高效、高质、高水平的工作成绩,为百姓的生活筑起一道道保护墙,更用切实的行动践行着法院执行人的理想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