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为我们化解了这起合同纠纷,让我们顺利拿到了工程款,真的是帮了我们大忙了!”
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辉南人民法庭收了到一位原告当事人送来的锦旗,锦旗上“高效调解化纠纷 为民解忧促和谐”几个字充分的表达了当事人对法官的感谢之情,更加体现了辉南县人民法院在化解纠纷工作方面获得了群众的认可,这面锦旗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故事,下面就跟着辉小法去了解一下吧。
工程完结,钱款难要?
2020年8月27日,原告通化某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吉林省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总价款83万元的《购销合同》,并约定合同签订后被告向原告支付50万元的工程款,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被告应当支付原告工程总价的95%,剩余5%质保金应于2020年年底一次性支付。合同签订当日,被告按合同规定支付原告50万元工程款,原告也根据合同规定按期完成了工程。本想工程完结后,能够顺利拿到剩余的工程款,但当原告向被告索要工程款时,被告却以原告未交付工程验收合格证为由,拒绝支付。然而,原告在工程完结后,第一时间就交付了工程验收合格证,整个工程验收被告也没有任何问题,经过多次协商,被告仍然拒绝支付,无奈,原告向辉南人民法庭提请诉讼,希望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
“治病”寻根,案结事了!
此案件受理的当天,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案件的详细经过。原告表示整个工程施工和验收流程没有任何纰漏,被告则仍以没有收到工程验收合格证为由拒绝支付。法官见此状,认为案件的症结在于工程验收合格证是否交付,如果交付,又在谁的手里?随后,法官在与被告取证的过程中,要求被告与参与工程验收的相关人员进行二次确认,是否收到工程验收合格证。经过被告的二次确认,果然已经收到合格证,只是相关人员还没有来得及上报,这让被告公司也是羞愧难当,自己信息不联通,导致了这起纠纷。被告通过电话向法官及原告承认公司的失职,并表示尽快将尾款付清,希望原告能够撤销诉讼。原告第二天就收到了被告公司的尾款,并来到辉南人民法庭撤销诉讼,同时以锦旗感谢法官的细心调解,称赞其办案神速,真心为百姓解决了难题。
治疗顽疾找病根,解决问题寻本质。辉南县人民法院用心办理每一起案件,狠抓细节,注重总结,将类案调解工作不断推向高质、高效、高水平,努力为百姓排忧解难,维护公平正义,助力社会的和谐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