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加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12月3日,辉南县人民法院邀请辉南县各乡镇班子成员参加旁听刑事庭审活动。
本案的两位被告人潘某和黄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提供自己的手机和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二人所提供银行卡内支付结算金额共为人民币167万余元。辉南县人民法院通过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由县检察院提起的诉讼案。整个庭审过程气氛庄严、秩序井然。被告人潘某和黄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以案释法向旁听人员进行解读,并就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旁听人员表示,整个庭审庄严规范,大家“零距离”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通过观摩更深刻体会到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
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推动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辉南县人民法院将不断提高审判人员工作水平,以机关干部实际需求为前提,建立旁听庭审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将庭审现场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课堂,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不断强化庭审公开的普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