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金额较大的民间借贷纠纷,不仅让原告当事人成功拿回借款,也让被告当事人认清自身行为的错误性,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谐。
你的钱就是我的钱?
“大哥,你也知道兄弟我现在做点买卖,但是买卖难做啊,最近资金紧缺,你看能不能在你这拿15万,让我周转一下。”
“咱们是多年的兄弟,还有亲戚关系,我肯定得帮你,钱先拿着用,有的时候再给我。”就是这样一句客气话,让原告李某惹上了借贷纠纷。
被告江某与原告李某不仅是多年的朋友,还有一层亲戚关系,在江某生意遇到困难时,李某慷慨相助,江某向李某出具一张期限为一年的借据。李某本以为作为亲戚的江某能够遵守承诺,谁知到了还款日期,江某只字不提还钱的事情,李某念在亲戚感情并未催促。眼看一天天的拖下去,李某只得主动联系江某,索要欠款。但是没想到江某却以没钱为由拒绝,并说李某虚伪,不念亲戚情谊。李某钱没要回来,还被江某说不念情谊,无奈,李某向样子哨人民法庭提请诉讼。
他的钱就是他的钱!
法庭收到李某的诉讼请求后,考虑到金额较大,为了尽快化解纠纷,保证不伤亲情的前提下,让李某顺利拿到欠款,决定采用诉前调解办理此案。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到庭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向被告详细阐述了其行为的危害性,并以亲情和诚信为切入点,指出欠债还钱,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作为原告的朋友亲戚,更要有感恩的心,而不是将对方的帮助看成理所应当。在法官耐心的明理释法下,被告当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原告道歉,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协议:被告江某于2022年1月31日前给付原告李某本金人民币15万元整,原告自愿放弃利息。
为民办实事,诉调走在前。辉南县人民法院时刻牢记自身职责,全心全意为民办事,综合运用诉前调解等手段,化解百姓纠纷,解决百姓难题,营造和谐幸福的社会氛围,切实担负起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