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时只是一时冲动,毕竟修成正果不易。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挽救了一对夫妻的婚姻,使双方重归于好,让和谐幸福的主旋律继续唱响在他们的小家庭中。
离婚是最好的选择?
原告耿某英(女)与被告王某文(男)系再婚夫妻,二人经人介绍相识于2010年,经过一年多的相处,二人选择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生活还算幸福,并育有一女,但是随着生活压力的增加,被告总是酗酒排解压力,但是酒后因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对原告经常言语侮辱,原告知其心理压力大,也并未计较,直至2021年9月28日,双方因为卖牛问题发生矛盾,原告耿某英母亲劝说双方各让一步,但却被被告王某文辱骂,且言语十分难听。原告认为被告的性格与自己不和,双方已无法共同生活,并觉得已经丧失共同生活的感情基础,在与被告商议离婚无果后,向样子哨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协议离婚。
诉调是和谐的护盾!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件中夫妻双方并没有原则上的错误,只是生活压力造成的日常争吵,为了挽救这段婚姻,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采用了诉前调解办理此案。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与被告进行了耐心的沟通和劝说,通过经营婚姻、相互包容等层面,改变被告的内心,让被告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被告也表示自己不想离婚,以前的作为的确是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改正,好好经营这段婚姻,原告见被告有悔改之心,当场也说出了自己提请诉讼的初衷:只是希望被告能够对自己好一些,自己也并不想离婚。通过法官的调解,双方都明白了能够走到一起,步入婚姻殿堂是一件不易的事情,最终原告撤销诉讼,两人牵手走出法院,又继续过自己幸福的小日子去了。
诉前调解化纠纷,司法为民更便民。近年来,辉南县人民法院一直注重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充分发挥诉调作用,了解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百姓的急难愁盼,办实事、办好事,让幸福与和谐照进百姓的生活,让百姓在解决问题之后,内心依然温暖,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