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集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聚焦涉困难企业债权债务纠纷、涉民生执行案件,扎实开展“办实事 暖民心”专项执行行动。
申请执行人集安市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某有限公司、夏某某、黄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欠款及利息共计偿还代偿金五百万余元,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局于2020年6月查封被执行人六套房产、六辆汽车、一套烘干炉。
2022年3月22日,经原告提供线索吉林某有限公司还有一个酒庄,酒庄内存有大米、散装白酒、烘干塔房等财产。为了防止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造成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损失,集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保全团队深入该企业,对该企业法人进行询问,在了解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后,对该企业内的散装白酒和烘干塔防进行现场踏查,逐一清点,当场向被执行人下达查封裁定,并主持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财产交接。在当天就完成了财产清点、查封、交接工作,保证了执行工作质效,封锁了被执行人财产转移的风险。
干警们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及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