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信用卡消费普遍,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信用卡纠纷也日益频繁。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了一起信用卡纠纷。
2009年4月,经辉南县某银行审核并批准,小甲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领取信用卡后进行消费、还款。截至2022年4月4日,该卡累计透支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合计37992.00元。经银行多次电话及上门催收小甲仍拒不还款。为维护合法权益,银行将小甲诉至辉南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其偿还信用卡全部欠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于是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将这起案件转入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一方面做原告工作,另一方面向被告耐心释法析理,陈明利害关系,在了解其具体偿还能力,引导双方达成了分期偿还的调解协议,并最终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圆满解决了纠纷。
辉小法提醒
使用信用卡提前消费本无可厚非,但持卡人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偿还能力,适度消费、“量力”用卡。同时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时归还欠款,警惕自身陷入借贷风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