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调解并司法确认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从诉前调解到司法确认仅用一天时间,不仅为当事人省“费”减“累”,还有效避免了冲突。
2018年,被告以女儿患红斑狼疮需要到北京协和医院治病为由向原告借款,多次借款金额合计22万元(有借条为证)。还款期限已到,被告并未主动还款,本想找其催要,却发现被告已杳无踪迹。直至2019年年末,原告联系上了被告向其索要欠款,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原告自己年逾70且疾病缠身,无奈之下向辉南县人民法院起诉,希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该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符合诉前调解要求。案件受理后,为尽快将欠款要回,办案法官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办理此案。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民间借贷有关的法律问题,并阐明其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被告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为了赋予调解协议法律强制力,在调解员的建议下,双方一致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并于申请当日拿到了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
此案是践行“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辉南县人民法院着力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解纷止争能力,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纠纷解决机制,在源头上化解纠纷,不但具有法律效力,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当事人来讲,是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方式。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提高审判质效,真正实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