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犯罪信息泄露,让犯罪的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辉南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依法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并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送达《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这是自今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实施以来,辉南县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辉南县人民法院一直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有利于弱化未成年人因犯罪而被贴上“前科”标签的心理,另一方面也使其真正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为其提供未来可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