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诉调化矛盾 护企业发展

2023-08-25 16:48:18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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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辉南县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优化法治服务营商环境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更是将诉前调解作为解决企业间矛盾纠纷的重要“法宝”,从而护航企业的良性发展,保障企业的良好形象。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

  2022年1月1日,原告吉林某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吉林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经销商合同,约定被告在2022年度销售原告产品100万元,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付款方式,特别约定如特殊情况下可宽限被告45天账期。超时按每日500元处罚及其他违约责任。但因经营原因,被告并未完成约定任务,并且任性增加账期时间,截至到2022年12月31日拖欠货款16999元,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给付,2023年5月11日被告退还部分商品,但仍剩余12189.56元货款未给付,无奈,原告吉林某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立案庭庭长于涛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企业未来的良性发展以及企业的诚信形象,于庭长决定采用诉前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在与双方沟通后,原告同意诉前调解,但是被告仍坚持不还款不调解,于庭长以被告企业未来发展和企业诚信作为突破口,耐心劝解,并表示如果立案开庭,将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被告权衡利弊后,同意到院调解。调解中,于庭长围绕矛盾纠纷点释法明理,将拒不还款带来的后果以及对企业的危害一一阐明,并劝告被告及时还款,希望双方为了企业的未来放下芥蒂,握手言和,共谋企业良性发展。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在规定期限内将所剩欠款一次还清,原告也念在与被告之前的合作之谊,撤销了诉讼,双方矛盾得到圆满化解。

  企业的发展关系着社会经济及民生幸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是企业能够长远走下去不可或缺的条件。辉南县人民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通过企业普法、诉前调解以及府院联动等工作办法和机制,化解企业间矛盾,解决企业遇到的法律难题,运用法律法规推进企业健康向上发展,为企业发展打造一个法治、和谐、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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